1、负责食品、保健食品、化妆品的理化检验工作。2、承担与食品、保健食品、化妆品注册有关的质量标准技术复核和检验工作。3、承担食品、保健食品、化妆品的质量标准研究及复核工作。4、承担与食品、保健食品、化妆品参数有关的实验室能力验证以及实验室间比对工作。5、负责本室仪器设备操作规程、维护方法、自校方法、期间核查方法的建立和实施;做好试剂试药、标准物质及现行标准的管理工作。6、负责相关单位检验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。7、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