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负责全所科研工作的组织实施。2、负责组织国家、省、市级等各类基金课题的申报和重点科研项目立项工作;组织科技成果鉴定和评奖的申报和专利项目的申报工作,组织科技成果推广应用、技术转让和科技开发工作。3、负责本院带教研究生的管理工作。4、负责全院标准图书的采购工作。5、负责国家药品标准的发行工作。6、负责试剂、试药、对照品的供应工作。7、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