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承担药品药理毒理、医疗器械和药包材生物性能、保健食品和化妆品毒理功效等检验工作。
2、负责洁净区室的检测工作。
3、负责对药品(药理项目)、医疗器械和药包材(生物性能)注册质量标准的复核工作。
4、承担上级下达的国家药品标准(药理项目)的起草、修订及复核工作。
5、承担相关参数的检验能力验证,以及实验室间比对实验。
6、负责动物实验室的管理。
7、负责本室仪器设备操作规程、维护方法、自校方法、期间核查方法的建立和实施;做好试剂试药、标准物质及现行标准的管理工作。
8、指导全省药检机构药品(药理项目)的检验技术工作,负责相关单位检验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。
9、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