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负责中药的检验工作。
2、承担与中药注册有关的质量标准技术复核和检验工作。
3、负责中药材标本和中药蜡叶标本的采集和管理工作。
4、承担上级下达的中药标准起草、修订及复核工作。
5、承担中药参数的检验能力验证,以及实验室间比对实验。
6、负责本室仪器设备操作规程、维护方法、自校方法、期间核查方法的建立和实施;做好试剂试药、标准物质及现行标准的管理工作。
7、指导全省药检机构中药检验技术工作,负责相关单位检验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。
8、负责全省食品药品科普宣传基地的建设工作。
9、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